关于制订和报送2015年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9

新广出办发[2014]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的制订工作,是出版单位贯彻党的出版方针、调整优化出版结构、提高出版质量的重要保证。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布局之年,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之年。做好2015年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的制订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制订出版计划的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引导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出一批重点选题。

  (二)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推出一批研究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各项事业和研究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重点选题;围绕四中全会召开的重大历史意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重大部署、正确方向和工作布局,推出一批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内容的重点选题,推出一批展现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全会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的重点选题。

  (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紧紧围绕“三个倡导”基本内容,推出一批深入浅出、情理交融、可信可学、群众爱看爱读的高质量优秀通俗读物;推出一批弘扬诚信、勤俭节约、孝敬传统、优良家风、优良校训、乡贤文化、企业精神的选题。

  (四)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之根和文化之魂,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推出一批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内容的理论著作和通俗读物。

  (五)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要挖掘整理战争期间重大历史事件的文献档案,讴歌中华民族抗战精神,展现中华民族为抗战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大力宣传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理念,推出一批重点选题。

  (六)做好国家“十二五”重点出版物规划落实和总结工作,承上启下,着眼长远,为科学编制“十三五”重点出版物规划奠定坚实基础,结合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各学术领域的最新成果,策划一批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国家水准,传承中华文明,反映时代风貌,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点选题。

  (七)全面落实国家在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推出一批反映我国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各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的重点选题,推出一批有助于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科普读物,推出一批增强全民版图意识、海洋意识的知识读本。

  (八)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弘扬主旋律,传递真善美,推出一批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

  (九)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未成年人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推出一批有助于未成年人增长知识、提升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形成正确价值观的重点选题。

  (十)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出版,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编译制作出版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加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发展,推出一批重点选题。201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要围绕宣传自治区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推出一批重点选题。

  (十一)进一步加强古籍整理和出版规划工作,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继续推出一批能够增补列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重点选题,推出一批反映古籍整理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和精神内涵的高质量普及读物。

  (十二)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人类各种文明交流交融、互学互鉴,推出一批融通中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的优秀选题。

  三、具体要求

  (一)遵守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优先安排《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所列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选题,不得安排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内容的选题,不得安排含有恐怖、暴力、残酷、色情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选题。

  (二)执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及相关规定,属于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选题,不得按一般年度选题上报,必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严格审核把关。

  (三)执行《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的通知》,不得安排以各种名义散布荒诞言论、歪理邪说和伪科学的选题。

  (四)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提高我国学术著作选题策划水平和出版质量,推动学术著作出版繁荣发展。

  (五)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坚决抵制低俗之风,杜绝粗制滥造、抄袭模仿,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控制选题总量,提高选题质量。

  (六)加强对引进版出版物内容的审读把关工作,不得安排损害国家荣誉、国家利益和破坏国家统一的选题,不得安排违反我国民族和宗教政策法规的选题。

  (七)提升选题策划水平,坚持选题论证制度,强化精品意识,充分发挥各级编辑人员作用,深入调查市场和读者需求,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四、图书出版计划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在京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所属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总局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所辖、所属出版社(军队系统出版社除外)的年度出版计划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审批(京外中央各部委所属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经主管部委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军队系统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要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出版单位2015年度出版计划的审批工作,并对出版计划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写出详细的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2014年选题计划落实情况;制订2015年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选题总量、结构、特点;新书、再版图书情况;重点选题和需办理重大选题备案情况;选题计划中带有共性的特点和倾向性问题;实施计划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

  (二)报送材料

  报送的材料分文字和表格两部分,文字部分为出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在各出版社的文字报告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分析报告;表格部分由出版社按图书选题上报系统的软件格式和软件设定的必填项目与要求上报(同2014年)。有关材料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总局。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图书处(邮编:100052)

  刘立晴 (010)83138502

  (四)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

  张  卓 (010)83138429,13810198336;

  王彦勋 (010)83140537,18501120187。    

  五、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须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选题计划分析报告及选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报至各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军队系统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选题计划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中央在京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选题计划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各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所辖音像电子出版单位2015年度出版计划的审批工作。自受理出版选题计划报送之日起20日内,对报送的选题计划进行审核并向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回复审核意见。2014年12月31日前报总局备案。

  (二)报送材料

  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要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选题计划分析报告,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向总局报送本辖区的出版选题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系统或单位)选题总量、类别分析、结构布局、趋势特点等;主题出版、重点选题及重大选题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等。

  选题相关信息数据通过音像电子专用书号实名申领系统报送(系统客户端安装包由各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培训教材发放)。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题分析报告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请报送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音像电子处,邮编:100052,郑加可。联系电话,(010)83138687。电子版材料请报送到指定邮箱yxdzchu@126.com

  (四)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

  谌永东 (010)58689871;丁愈 13021295691;

  陈  曦 (010)58689971,1381199584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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