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5

新广出办发〔2014〕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五个老有”的老龄社会目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4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阅读需求,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共同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优秀出版物工作的指导,认真审核各出版单位报送的样本和材料,并集中报送。

  二、申报重点和范围

  申报范围为2011年1月以来出版发行的优秀出版物,包括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每家出版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5种。

  报送出版物要反映时代风貌,贴近百姓生活,符合老年人的阅读特点。在内容上要覆盖老年人生活的医、食、住、用、行、娱等各个方面,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一,有利于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利于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有利于倡导老年人终身学习、奉献社会、自尊自爱的时代风尚。在形式上要便于老年人阅读,可以是大字号本,可以是有声读物,可以是电子书。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出版单位申报需要填报《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样本每种3册(盘)。

  各出版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4年9月5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华龄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41号;邮编:100009;联系人:唐莉、阎禛圆;电话:010-84033707或010-84944446;传真:(010-84039173),申报表电子版于9月5日前发至邮箱:Rachelzhang77@163.com1105990631@qq.com,图书及电子表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总局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出版物进行评议,在今年重阳节(10月2日)前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一批优秀出版物,并将在10月“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阅读活动。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的宣传作用,开设活动专题和专栏,宣传推介优秀出版物,引领老年人阅读风尚。


附件: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图书申报表.doc (24.50 KB)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

2014年8月18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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